20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Resources Description and Access (RDA)

Title: Resources Description and Access (RDA): Cataloging Rules for the 20th Century.”


AuthorCoyle Karen & Hillmann, Diane.


Citation(2007). D-Lib, 13(1/2).


摘要:


    目前圖書館提供資訊的角色慢慢被GOOGLE以及AMAZON等服務商所取代,圖書館本身所提供的服務並無法與之匹敵。但是圖書館的目錄功能仍還有其一定的地位,但是至今仍以卡片時代的編目規則來處理編目作業而RDA則是在此一環境下的產物。


    現有的編目規則是為了讓卡片目錄以及館藏有序的呈現,所預設的對象是卡片目錄,款目是卡片目錄的唯一檢索點。可是在MARC機讀格式、線上檢索目錄出現之後,所使用的仍是以卡片目錄為主的編目規則。為了讓圖書館能作出創新的服務,必須要分析現有的科技以及資訊來修定編目規則,才能有限的製作目錄。


    編目規則從最早只處理文字、紙本資源,後來加入了音樂記錄、電影等其他資源形式,但是前者與後者在編目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其中的差別大多著錄在附註項和稽核項。網路資源改變了以前相對穩定的紙本資源的著錄模式。相對於紙本有題名、版權頁等穩定的著錄來源,容易製作的網路資源並沒有明確的著路來源。即使是用特別規則來處理也是不夠的。


    圖書館最早處理相同內容不同格式的物件是從微縮片開始,編目規則規定是任何文本的複製的不同格式都需要一個新的紀錄。這些不斷重複的紀錄對使用者而言其實都是一樣的,而且現有的編目規則並無法幫助使用者辨識該紀錄是否為紙本或是電子全文檔。


    目錄與圖書館館藏、服務對象兩者密不可分,其目的在於提供使用者需要的資訊。國會圖書館的卡片目錄提出了一個新的概念:編目是一種分享。這也指出國家編目規則並須改善款目的一致性。


    AACR2是在電腦跟電子網路發達前訂定的,它是以卡片目錄的觀點來製作的。而其後的OPAC以及WWWOPAC則是以資料庫的形式連結目錄與使用者。


    線上目錄的出現提供使用者更多不同的檢索點,任何一個在紀錄中的款目都可供檢索。MARC雖然是用來傳遞編目紀錄的,但其中仍有未被編目規則定義的資料。有的是為了機器辨識用,有的是沒有被含在編目規則中的資料。MARC的修訂與其說是為了滿足編目的需求,倒不如說是為了滿足的系統的需求。


    網際網路產生大量的資訊,目前的圖書館目錄並沒有辦法處理如此龐大以及混亂的資訊環境。圖書館員需要一個更精簡的標準來描述這種新的智性產出。


    現代的使用者比較喜歡使用搜尋引擎,其快速、簡便的操作方式比圖書館OPAC的拖泥帶水好的太多了。完整的編目對於一個可以取得全文的資料是不必要的。這是一個使用者可以快速取得所需全文資料的世界。目前的編目規則並無法處理這種新的資訊交換以及資訊環境。


    RDA是提供一個綜合的指引去描述資源,並包含了任何媒體與內容,雖然RDA主要應用在圖書館,但也與博物館等其他機構研商,目的在於與其他METADATA標準有所依循。


    使用者花在目錄上的時間越來越少,而瀏覽全文的時間越來越多,並且越來越少檢索,而與社群互動越來越多。雖然圖書館加入了數位全文、資訊傳遞等功能,但是仍遭受社群的功能如tagging以及使用者評論的挑戰。


    RDA的限制在於其宣稱相容於舊有的書目紀錄,它被認為可以與現存的MARC跟圖書館系統相容。由於編目人員對於科技的不熟悉,所以揚棄了URL的顯示方式,而要求編目規則訂定詳細文字敘述。


       由於編目的複雜度相當高,因此編目規則往往有許多篇幅討論案例,而RDA的目標則是增加目錄的使用效益。傳統編目人員比較喜歡詳盡的編目規則,它們抗拒任何妨礙劃一編目的變化。


    ALA對於RDA的建議為1. 採用自上而下的開發方式2. 修改開發時間表,有機會從整體上審議RDA3. 不單用AACR2作為RDA的理論與實踐來源


    Michael Gorman1997即倡議簡化AACR,要求去除特殊案例(法律、宗教),其次應剔除對於特定資料過於精細的描述。RDA內外部均認為其應訂定的是一個準則以及描述的規定,詳細細節應由特定團體編輯之。


    而館員提供資訊的角色已經逐漸由其他資訊提供者服務所取代,一旦圖書館淪為一個儲存無法線上傳播的資訊的場所時,使用者會轉向有相同服務的卻傳遞資訊更快速的機構。網路世代的資訊尋求也與以往傳統的使用者不同,圖書館必須以其角度來思考發展方向,而非以傳統思維來服務。


    重新整理編目規則並不是圖書館正確的起點。必須決定使用者是否使用一個通用書目工具來連結資訊或者是閱覽圖書館的財產清單而後自行去尋求所需的資源。RDA最好不要「繼續下去」,而是設定新目標去達成「模型、基本原則、一般規則」,將細節留給專業社群。


心得:


    其實到目前為止,對於編目規則並沒有太深入的接觸,以往只有在實習課程會有所應用。對於編目規則的認識也就是將一本書精鍊出所必備的二次資料,必且依照編目規則可以讓不同的人編同一本可以製造出相同的紀錄。也就是很零碎的羅列出任何一個需要著錄的款目的標準。


    RDA所描繪出的是一個極為宏大的遠景,它是跨語言以及跨載體的,它不僅為圖書館所用,亦可為其他機構社群所用,讓資訊的互通性大大的提高。


    而現行的中國編目規則為參考AACR2並酌參中文資料的特殊性而訂定之,而由於RDA是跨語言而以內容為標準的編目規則,因此思考如何將RDA導入華文世界必然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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